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持有公司726,853,2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18%;方大钢铁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37,848,33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0.2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78%;方大钢铁累计质押(含本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77,848,33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79.5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79%。
?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板簧”)为方大钢铁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175,8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4%;江西板簧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76,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6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江西板簧累计质押(含本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9,776,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79.5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00%。
? 本次质押后,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717,625,235股公司股份,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79.5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79%。
? 除上述质押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4年1月5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板簧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 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 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
方大钢铁 | 是 | 437,848,335 | 否 | 否 | 2024/1/4 | 2029/7/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 60.24% | 18.78% | 经营 发展需要 |
江西板簧 | 否 | 1,176,900 | 否 | 否 | 2024/1/4 | 2029/7/1 | 0.67% | 0.05% | ||
合计 | / | 439,025,235 | / | / | 2024/1/4 | 2029/7/1 | 48.64% | 18.83% |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方大钢铁 | 726,853,252 | 31.18% | 140,000,000 | 577,848,335 | 79.50% | 24.79% | 0 | 0 | 0 | 0 |
江西板簧 | 175,820,000 | 7.54% | 138,600,000 | 139,776,900 | 79.50% | 6.00% | 0 | 0 | 0 | 0 |
合计 | 902,673,252 | 38.72% | 278,600,000 | 717,625,235 | 79.50% | 30.79%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板簧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超过50%。
1、方大钢铁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0股;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14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9.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1%,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26,000万元。江西板簧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138,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8.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5%,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1,400万元;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0股。
方大钢铁及江西板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大钢铁及江西板簧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影响方大钢铁及江西板簧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大钢铁及江西板簧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质押事项变动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