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的全资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芬河方大”)。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方大国贸拟为绥芬河方大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时,公司关联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为上述授信提供共同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大国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184.6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绥芬河方大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83.15%,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国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时,公司关联方九江钢铁为上述授信提供共同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金融机构 | 担保金额 (万元) |
1 | 方大国贸、九江 钢铁 | 绥芬河方大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 50,000 |
被担保方绥芬河方大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83.15%,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九江钢铁为绥芬河方大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关联关系及被担保人介绍
(一)关联关系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系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持有公司38.72%股权。方大钢铁系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钢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萍钢股份51.90%股权;萍钢股份系九江钢铁控股股东,持有九江钢铁100%股权,方大钢铁系九江钢铁间接控股股东。九江钢铁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绥芬河方大系方大国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3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主要从事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绥芬河方大经审计的总资产40,559.41万元,负债33,726.15万元,资产负债率83.15%;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4,588.78万元,净利润7,726.45万元。
三、担保方及被担保方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为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九江钢铁向绥芬河方大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九江钢铁向绥芬河方大提供无偿担保,且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2,900万元(包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3%;其中,公司(含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312,9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00%。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