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8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31,060,2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3,106,022.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84%。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公告》。
本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