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7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26,853,252 | 31.18 |
2 |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 175,820,000 | 7.54 |
3 | 徐惠工 | 116,824,114 | 5.01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922,120 | 0.77 |
5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9,911,690 | 0.43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74,983 | 0.33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61,506 | 0.30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663,000 | 0.29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品质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65,700 | 0.24 |
10 | 黄智华 | 5,235,000 | 0.22 |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 |
1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26,853,252 | 31.42 |
2 |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 175,820,000 | 7.60 |
3 | 徐惠工 | 116,824,114 | 5.05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922,120 | 0.77 |
5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9,911,690 | 0.43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74,983 | 0.34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61,506 | 0.30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663,000 | 0.29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品质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65,700 | 0.24 |
10 | 黄智华 | 4,935,000 | 0.21 |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