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1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0月14日~2025年1月10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5,500万元~11,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42.96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05%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012.4637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06元/股~4.2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临2024-06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20元/股,最低价格为4.06元/股,均价约为4.17元/股,已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2.46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