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14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4,683,462.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3%。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晓慧)(饶威)(魏颜)(侍乐媛)(毛英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利益相关董事梁建国、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徐志新、吴记全、谭兆春、王浚丞、郭相岑、李红卫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公司董事2024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
1、梁建国:4.70万元;
2、黄智华:0万元;
3、敖新华:0万元;
4、邱亚鹏:0万元;
5、徐志新:0万元;
6、吴记全:43.64万元;
7、谭兆春:11.76万元;
8、王浚丞:0万元;
9、郭相岑:0万元;
10、李晓慧:10万元;
11、饶威:10万元;
12、魏颜:10万元;
13、侍乐媛:10万元;
14、毛英莉:10万元;
15、李红卫:39.06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赞成票 1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
1、陈文峰:20.61万元;
2、谢华强:37.23万元;
3、吴爱萍:51.46万元;
4、黎金芳:41.86万元;
5、鲍文戬:36.39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吴记全及财务总监谭兆春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其薪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128.35亿元(含128.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及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等授信业务。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8月21日、2023年11月9日、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南昌方大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及悬架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人民币168,000万元。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有效开展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5年4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