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和监事吴超先生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监事袁辉先生、罗彩云女士现场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