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24  上海能源(600508)公司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跃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吴宇先生为公司安监局局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4-036]《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安监局局长、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依法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能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基于超额利润的薪酬激励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于超额利润的薪酬激励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