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拟审议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政府定价、招标竞价及参考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王世存 陈建国
易 茜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