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拟审议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1、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为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标的为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合计8,379.07万元,其中: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5,723.70万元;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2,655.37万元。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标竞价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王世存 陈建国
易 茜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