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本次关联方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交易定价通过招标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世存 陈建国 易茜
2023年10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王世存 陈建国
易 茜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