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独立董事:王世存 陈建国 易茜
2023年10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王世存 陈建国
易 茜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