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1  天富能源(600509)公司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10月30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天富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临10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