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12月19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解决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解决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临121《关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解决方案的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新疆天富新能源产业创新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公司全额出资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临122《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