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3月15日下午16: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同意调整石安琴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