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4-00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纺织”)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建设”)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路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牡丹”)本次对黑牡丹纺织、黑牡丹建设和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提供人民币3,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建设提供人民币13,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人民币8,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牡丹已实际为黑牡丹纺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950.00万元,已实际为黑牡丹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实施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于公司对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黑牡丹纺织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建设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金融机构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黑牡丹 | 黑牡丹纺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70.52% | 38,950.00 | 134,910.00 | 3,000.00 | 95,910.00 | 否 | 否 |
黑牡丹建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69.32% | 21,000.00 | 69,650.00 | 13,000.00 | 44,650.00 | 否 | 否 | |
八达路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48.54% | 8,000.00 | 31,000.00 | 8,000.00 | 23,000.00 | 否 | 是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和2023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650万元人民币和1,5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全资及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89,91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27,860万元人民币和1,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23-020、2023-025、2023-040)。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323906739N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4日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47号法定代表人:庄文龙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棉花加工;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制造;棉花收购;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黑牡丹纺织100%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黑牡丹纺织资产总额71,459.9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9,486.7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1,973.26万元人民币,2022年营业收入66,786.01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658.14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黑牡丹纺织资产总额77,985.7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4,996.8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988.86万元人民币,2023年1-9月营业收入54,937.06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15.8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二)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1371814200成立时间:1993年2月2日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2008号法定代表人:高国伟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黑牡丹建设100%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黑牡丹建设资产总额502,519.7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43,389.9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9,129.84万元人民币,2022年营业收入66,163.79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9,836.67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黑牡丹建设资产总额499,917.8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46,541.8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3,376.00万元人民币,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9,517.75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213.0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25113971X3
成立时间:1986年10月27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2115号
法定代表人:江小伟
注册资本:8,657.9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水运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市
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黑牡丹置业100%股权,黑牡丹置业持有八达路桥51%股权,公司持有黑牡丹建设100%股权,黑牡丹建设持有八达路桥39%股权,贺信芳持股5%,蔡树兴持股4.444%,蒋息华持股0.55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八达路桥资产总额35,591.6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671.2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920.42万元人民币,2022年营业收入13,178.06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3,087.98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八达路桥资产总额37,694.2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295.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399.01万元人民币,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0,297.17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434.3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担保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被担保人: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13,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被担保人: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担保金额:8,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资金均用于三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三家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对于公司对二级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2023-020、2023-025)。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7,150.02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6.0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6,160.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