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2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4-004。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