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关于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证券简称:黑牡丹公告编号:2026-01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财务资助展期情况:被资助对象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房地产”)的少数股东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德实业”);展期金额为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41.32万元;展期年利率调整为0%;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都房地产已向持有其49%股权的股东君德实业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43,223.98万元,其中34,403.98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4日,8,820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计算至到期日的借款利息4,017.34万元。受房地产市场与行业波动影响,绿都房地产未来项目销售可能不及预期,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君德实业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动态研判后认为,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借款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411.39万元。
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续借,本次借款展期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君德实业和绿都房地产的经营情况,并通过公司委派的董事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敦促管理层聚焦项目经营、提升去化效率,并强化风险动态跟踪与评估,切
实控制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同时,公司将持续敦促君德实业在具备还款条件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前期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向少数股东君德实业提供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880万元、利率不低于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的借款,将于2026年12月到期;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7,120万元借款(上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绿都房地产本次拟对前期已向君德实业提供的剩余本息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41.32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调整为0%;同时,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对黑牡丹置业按51%持股比例所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被资助对象名称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资助方式 | ?借款□委托贷款□代为承担费用□其他 |
| 展期金额 | 47,241.32万元 |
| 展期期限 | 12个月 |
| 展期利息 | ?无息□有息 |
| 担保措施 | ?无□有 |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按照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前期已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双方股东提供了财务资助。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故绿都房地产拟对将于2026年12月到期的43,223.98万元的借款本金及计算至2026年12月的借款利息4,017.34万元进行展期。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提供的借款本息本次亦按同等条件同步进行展期。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事项为对已提供借款的展期续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芝玲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6967067053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0月26日 |
| 注册地 | 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路168号绿都万和城三区28-402 |
| 主要办公地点 | 常州市钟楼区通江南路88号新城国际大厦23楼 |
| 注册资本 | 44,444.44万元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对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行业、生物化工的投资;电子通信的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投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常州新城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0%,常州新城亿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49%股权的少数股东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05,270.26 | 205,270.26 | |
| 负债总额 | 43,223.98 | 43,223.98 | |
| 资产净额 | 162,046.29 | 162,046.29 |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 净利润 | -0.00 | -0.03 | |
|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 ?无□有 |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君德实业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君德实业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49%股权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绿都房地产目前尚未就本次对外提供借款展期事项签订协议,为保证上述展期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借款展期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绿都房地产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41.32万元、年借款利率0%、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借款展期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绿都房地产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前期提供财务资助系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且绿都房地产以同等条件按黑牡丹置业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本次借款展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都房地产已向君德实业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43,223.98万元,其中34,403.98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24日,8,820万元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计算至到期日的借款利息4,017.34万元。受房地产市场与行业波动影响,绿都房地产未来项目销售可能不及预期,未来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君德实业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动态研判后认为,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借款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411.39万元。
鉴于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综上,公司拟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续借,本次借款展期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君德实业和绿都房地产的经营情况,并通过公司委派的董事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敦促管理层聚焦项目经营、提升去化效率,并强化风险动态跟踪与评估,切实控制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同时,公司将持续敦促君德实业在具备还款条件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为已提供借款的续期续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绿都房地产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尚未完成全部销售及项目清算,未来若市场行情逐步企稳回暖,其项目收益有望逐步释放,届时绿都房地产未来可实现的利润分配,将能基本覆盖双方股东尚未归还的财务资助余额。本次借款展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借款展期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项目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 110,132.73 | 10.54 |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 110,132.73 | 10.54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0.00 | 0.00 |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