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修昌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