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9  国药股份(600511)公司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经费和场所。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百六十条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经理层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第八章 党组织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2)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3)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

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

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5)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任。

以上修订已经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