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 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6 年6 月1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6 月30 日以现 场和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 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月 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