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1  腾达建设(6005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24-02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7,253,6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1.71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丽君主持。本次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叶弘历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黄俊因公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6,531,58999.7920722,1000.208000.0000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6,531,58999.7920722,1000.208000.0000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6,531,58999.7920722,1000.208000.0000

4、 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6,773,58999.8617480,1000.1383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和激励考

核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21,570,25799.7759722,1000.2241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6,531,58999.7920722,1000.2080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6,531,58999.7920722,1000.2080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核定公司参与土地投标及竞买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6,531,58999.7920722,1000.2080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制定<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4,894,09099.32042,359,5990.6796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的议案》93,830,40799.2362722,1000.763800.0000
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93,830,40799.2362722,1000.7638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九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淳莹、程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