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谭勇)

查股网  2026-04-18  腾达建设(600512)公司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勇)

本人自2025年11月起担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客观、独立地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谭勇,1975年出生,民革党员,土木工程专业博士,2016年12月至今任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下建筑与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应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谭勇22000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2次,本人均

积极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召开前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对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其所拟任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对聘任陈德锋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聘任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发生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形,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审慎、细致地进行审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了专业指导及审慎审核。

(三)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就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年审计划、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电话、视频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规范运作、对外投资进展等情况;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与管理层进行充分交流;同时积极参与公司研究院课题讨论会,为公司技术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公司一如既往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传递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材料与信息,及时汇报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对疑问及时解答,保证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畅通的沟通渠道,为本人履职提供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2025年,本人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2025年,本人就公司聘任陈德锋先生为总会计师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核,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聘任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5年,本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其所拟任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用于投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相关优质标的。本人对前述投资事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前述投资符合公司实现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外投资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履行各项职责。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紧跟监管政策与行业前沿,强化专业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年度股东会时,本人将向股东大会述职。

述职人:谭勇2026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