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 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 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方案。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四、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构 成,其中年度(目标)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基本薪酬与年度(目标) 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薪酬:按月平均支付。
2、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业绩完 成情况核定兑现。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连续三年的任期激励。
4、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8 万元/年(税前),除此 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派出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 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 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存在递延支付的情 况。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完成情况计算薪酬和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有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 积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 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 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