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层人员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认为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较好的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林光明、欧阳凌、唐跃军
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