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9,939,033.95元,2022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275,831,499.87元。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认真阅读2022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该报告没有异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自有资金充裕,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或国债逆回购、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理财
产品和使用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