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成都炭材99%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成都炭材1%的股份。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成都炭材提供担保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子公司成都炭材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基于主合同发生债权,由公司在最高债权额度内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6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与授信业务相配套的担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5日和2023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及《方大炭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金融机构 | 担保方式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新增担保金额 | 截至2023年8月22日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 |
成都炭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连带担保 | 50,000 | 5,000 | 10,00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D64(高保)20230012〕主要内容: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保证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4%;其中:
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的互保额度为1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方大特钢实际提供反担保的25,000万元包含在上述互保额度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57,500万元(其中: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抚
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10,000万元、2,5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