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成都炭材99%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成都炭材1%的股份。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提供担保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分行(以下简称成都龙泉驿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子公司成都炭材与成都龙泉驿分行基于主合同发生债权,由公司在最高债权额度内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6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与授信业务相配套的担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5日和2023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的公告》及《方大炭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2023-042)。
二、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金融机构 | 担保方式 | 审议的担保额度 | 新增担保金额 | 截至2023年9月22日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 |
成都炭材 | 成都龙泉驿分行 | 连带担保 | 50,000 | 5,000 | 10,00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成都龙泉驿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D600721230915231〕,内容如下:
1.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分行
2.保证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2%;其中:
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1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反担保的25,000万元包含在上述互保额度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52,500万元(其中: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10,000万元、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