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

查股网  2024-04-02  方大炭素(600516)公司公告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3号《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84,26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9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6,015,374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同)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3]702A0001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13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于2022年4月再次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7月,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泰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及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10月,因部分募集资金将由全资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曾用名: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成都炭材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及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泰山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余额转入公司在广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销户时结算的利息将一并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目前,成都炭材根据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初始金额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泰山支行1,106,399,792.00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691,999,849.00募集资金余额:
广发银行沈阳分行-募集资金余额:302,443,546.74
合计1,798,399,641.00302,443,546.74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2,384,267.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96,015,374.00元。注2:募集资金余额302,443,546.74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亿元。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附表2。

三、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亿元。

五、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2023年度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389.7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方大炭素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郭宇辉 毛绍萌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9,601.5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63.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0,041.5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531.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4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119,560.03104,933.61--14,683.300.00不适用不适用---
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收购喜科墨针状焦股权60,041.5140,167.93-40,167.9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江苏方大股权34,500.0031,363.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79,601.54179,601.54-14,683.3071,531.3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2016年7月召开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了该项目;经公司2016年12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1月
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2017年10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2020年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31,363.4634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2.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389.7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由于针状焦市场环境相比于立项时发生了变化等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终止了“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详见201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6年12月和2020年2月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变更部分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公告》和《方大炭素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公告》。 2.“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建设,除已投入的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37,885.70万元(含利息)外,其余资金投入由成都炭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详见在2023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0亿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02,443,546.74元(不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转流动资金10亿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13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喜科墨针状焦股权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40,000.0040,167.93-40,167.93100.4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江苏方大股权34,500.00--31,363.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2016年7月召开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了该项目;经公司2016年12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1月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2017年10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2020年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31,363.4634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2.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389.7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