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侯旭 珑先生、舒文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侯旭珑先生申请辞 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舒文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侯旭珑先生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舒文波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
是否存在
续在上
市公司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原定任期到
姓
离任原因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及其控
(如适用)
名
期日
毕的公开
股子公
承诺
司任职
董事及战
侯
公司党委副
2026 年6 月
2027 年7 月3
工作调整 是
旭
否
略委员会
书记
日
10 日
委员
珑
舒
2027 年7 月3
2026 年6 月
文
工作调整 否 不适用 否
董事
10 日
日
波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侯旭珑先生和舒文波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侯旭珑先生、 舒文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旭珑先生和舒文波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侯旭珑先生、舒文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 对侯旭珑先生和舒文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 年6 月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徐鹏先生和王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止。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6 月11 日
附:第九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鹏先生简历
徐鹏,男,1979 年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方 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修厂副厂长、设备部副部长、安环部副部长、 部长兼机关党总支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 记、董事;兰州方大炭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第一副书记。
王一先生简历
王一,男,1978 年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历任北京方大炭素科 技有限公司贸易一部部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高级客 户经理、客户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外销总监、 副总经理;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大韩国国际 贸易株式会社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