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康美药业自查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6-27  ST康美(600518)公司公告

自查情况报告

为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以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对公司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公司诉讼管理情况、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我检查。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形

通过重整,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资金已经解决。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收到二审终审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公司就渤海信托案件所需承担的担保责任已向康美实业管理人申报债权,相关不确定性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相关情况作了认真审查,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形。

二、公司已完整披露所有重大诉讼

为提升公司与各单位合规经营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于2021年11月起聘请专业律所协助开展合规系统建设。公司在合同管理、公司治理、分子公司管理、内部组织架构等方面的合规管理实现质的提升。修订、完善诉讼管理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搭建和优化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方案审批流程、律师函/法务函申请流程、律师函/法务函收文处理流程、法律事务咨询流程等,为公司合规经营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促进公司健康、稳健的发展。

对存量的诉讼案件,公司建立内部专业诉讼团队统筹推动公司争议事项解决的机制,协同资产与工程管理、业务管理等公司内部团队,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积极行使诉讼权利,平稳处理各项诉讼案件。同时,积极借助外部专业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对渤海信托案等重大诉讼。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阶段,借助外部律

师等专家意见,由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和年审会计机构合作法律团队全面梳理每一会计年度诉讼仲裁情况,分别对公司诉讼产生的预计负债等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同时,为切实保障董事、监事对公司重大诉讼情况的充分了解,公司自2022年11月11日起,持续定期向董事、监事报送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司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积极行使诉讼权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自查,公司已完整披露所有重大诉讼。

三、公司2022-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自重整以来,公司紧紧围绕监管要求和公司新阶段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风险防范。

公司根据监管规则要求,紧贴公司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地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形成《康美药业治理规范汇编》,夯实公司规范治理的基石。为加强董监高履职保障,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公司积极督促董监高完成监管机构相关培训,及时向董监高报送监管机构下发的监管政策与动态;定期向董事会报送《公司治理沟通简报》及诉讼、资产进展等情况,加强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了解,通过不定期组织召开重大事项的专项研讨会,全方位、多维度保障董事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公司通过不定期组织实地调研的方式,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作用,尤其是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不断加强自身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证监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运作意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内控手册和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实际,共完成了近300份次的制度制定、修订,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组织绩效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研发管理、安全管理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内控体系。通过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业务、管理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在满足内控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立足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梳理制定新版内控手册,在公司范围内颁布执行,并不断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持续进行优化。大力推动内控缺陷整改。针对外审机构及公司自我评价发现的内控缺陷,公司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抽调各部门骨干成员组成工作小组,针对性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进行整改。近年来,公司通过业财一体化实现数据的自动流转;强化工程管理,梳理管理过程和管理标准,升级相关管理制度;对长账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处理,推进历史应收账款的处理;制定《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搭建信用管理系统,强化授信管理。经自查,公司内部控制不断完善,除2021年度(为破产重整年)被年度审计机构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内控审计报告,2022-2023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皆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控运行有效。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各项承诺,持续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综上,公司经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进行逐项自查,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已经消除,且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