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5-00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0日以通讯、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与会董事推举赖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赖志坚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经与会董事选举,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骆涛(召集人)、赖小平、赖志坚
2、提名委员会:林辉(召集人)、骆涛、欧国雄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赖小平(召集人)、林辉、周云峰
4、战略委员会:赖志坚(召集人)、欧国雄、夏华悦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欧国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因工作变动原因,刘国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务,公司对其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致以诚挚的谢意。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宫贵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康美药业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云峰先生、宫贵博先生、刘新泉先生、陈启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泽彬先生、张津津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敏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