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规定调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及金额,具体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
报表项目 | 调整前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其他流动负债 | 85,879,305.45 | 1,505,942,428.18 |
长期应付款 | 805,833,312.69 | |
预计负债 | 855,544,652.74 | 241,314,842.70 |
合计 | 1,747,257,270.88 | 1,747,257,270.88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
报表项目 | 调整前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其他流动负债 | 2,695,259.14 | 812,957,996.83 |
长期应付款 | 805,833,312.69 | |
预计负债 | 202,662,630.07 | 198,233,205.07 |
合计 | 1,011,191,201.90 | 1,011,191,201.90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改变公司的负债总额,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