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5,828.97万元;拟核销各项应付款项共计5,401.27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2025年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计提(+)/转回(-) | |
| 信用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6,360.12 |
| 其他应收款 | -8,250.74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8.70 | |
| 小计 | -2,609.32 | |
| 资产减值准备 | 存货 | 10,062.47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43 | |
| 固定资产 | 566.89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40 | |
| 在建工程 | 847.99 | |
| 商誉 | 6,944.11 | |
| 小计 | 18,438.29 | |
| 合计 | 15,828.97 | |
1、信用减值损失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本报告期末,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6,360.12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8,250.74万元,转回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718.70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0,062.47万元。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期末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16.43万元。
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566.89万元。
5、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0.40万元。
6、在建工程减值损失期末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对有减值迹象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结合对其进行的可收回金额预测,需计提减值准备847.99万元。
7、商誉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期末公司对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参考了专业机构的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损失6,944.11万元。
(二)核销应付款项的具体情况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末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共计1,101笔,总金额为5,401.27万元。本次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关于负债终止确认的规定。核销原因主要是应付款项账龄较长,主要为2020年及以前业务形成的且债权人已吊销、注销或债权方持续未主张权利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导致无法支付。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转回信用减值准备2,609.3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438.29万元,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15,828.97万元。
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共计5,401.27万元,将计入公司2025年度营业外收入,增加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5,401.27万元。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负债终止确认的规定,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