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7月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7日,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会议中心会议室。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6人、视频方式出席会议1人(董事王莉女士因工作原因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德芹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2026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关于2024-2026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为积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4-2026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酱香型系列酒制酒技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对项目内容和配套设施进行调整优化,公司拟调整酱香型系列酒制酒技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由35.83亿元调整至24.19亿元。
本项目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项目中的系列酒制酒生产房自2013年逐步投用至今,已累计生产系列酒基酒约7.2万吨,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调整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变化,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公司调整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由83.84亿元调整至101.80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批准,项目中的系列
酒制酒生产房自2020年逐步投用至今,已累计生产系列酒基酒约4.3万吨,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全部投产后,每年生产系列酒基酒约3.1万吨。
(五)《关于投资建设银滩二期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定,公司投资约4.05亿元,用于建设银滩二期污水处理厂项目,体系性提升厂区污水综合治理能力,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六)《关于成立制酒三十一车间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定,公司成立制酒三十一车间。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