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9/2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60亿元(含)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00,9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16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99,919,221.00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480.02元/股~1,507.41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771.9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0,9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0%,购买的最高价为1,507.41元/股、最低价为1,480.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19,22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