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科技: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意见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事前审核意见:
一、《文一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算报告》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等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文一科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