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