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佳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合肥创新投)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佳科技股票代码:6005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合芜蚌实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D座507室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合芜蚌实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D座507室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三佳集团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续签,其与三佳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动解除所致,不涉及合肥创新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仅其表决权比例有所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合肥创新投的表决权比例减少5.10%。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声明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与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本报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创新投 | 指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三佳科技、公司 | 指 |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肥国控 | 指 |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
| 合肥产投 | 指 |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合肥市国资委 | 指 |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三佳集团、一致行动人 | 指 |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三佳集团与合肥创新投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然解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
| 表决权委托 | 指 | 三佳集团将其持有的三佳科技8,079,468股股份(占三佳科技总股本的5.10%)在持有期间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合肥创新投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 |
| 《表决权委托协议》 | 指 | 《关于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创新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合芜蚌实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D座5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裴晓辉 |
| 注册资本 | 222,899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728516018C |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风险投资,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的受托管理,企业并购和重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
| 经营期限 | 2000-08-28至2050-08-27 |
| 股东情况 | 合肥国控持股100% |
| 通讯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合芜蚌实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D座507室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合肥创新投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裴晓辉 | 董事长 | 中国 | 安徽省合肥市 | 否 |
| 2 | 彭昊 | 总经理 | 中国 | 安徽省合肥市 | 否 |
| 3 | 王斯琛 | 董事 | 中国 | 安徽省合肥市 | 否 |
| 4 | 童钦 | 董事 | 中国 | 安徽省合肥市 | 否 |
| 5 | 孔智 | 董事 | 中国 | 安徽省合肥市 | 否 |
| 6 | 昌望 | 董事 | 中国 | 安徽省合肥市 | 否 |
| 7 | 杨付华 | 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安徽省合肥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三佳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与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三佳科技控股股东合肥创新投与其一致行动人三佳集团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续签,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动解除所致,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股东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仅其表决权比例有所增减。本次权益变动,合肥创新投的表决权比例减少5.10%,三佳集团的表决权比例增加5.10%。
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不再受《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束,亦不再享受该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合肥创新投确认就《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肥创新投与公司分别在2026年1月30日和2026年6月12日签署了《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或“原协议”)和《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根据约定,合肥创新投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认购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认购金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日和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和《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0)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合肥创新投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三佳集团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创新投的一致行动人,合肥创新投持有公司股份及其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表决权比例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表决权比例 | |
| 合肥创新投 | 26,993,865 | 17.04% | 35,073,333 | 22.14% | 26,993,865 | 17.04% | 26,993,865 | 17.0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合肥创新投,实际控制人均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权益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以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裴晓辉
2026年7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 |
| 股票简称 | 三佳科技 | 股票代码 | 60052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合芜蚌实验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D座507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备注:表决权委托期间,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终止)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6,993,865股持股比例:17.04%表决权比例:22.14%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6,993,865股持股比例:17.04%表决权比例:17.04%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三佳集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且不续签,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动解除,导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再合并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实际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 | ||
| 化,仅其表决权比例有所减少。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7月23日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三佳集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且不续签,其与三佳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动解除所致,不涉及合肥创新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仅其表决权比例有所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合肥创新投的表决权比例减少5.10%。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除本报告书第三节之第二项所述合肥创新投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合肥创新投)》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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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晓辉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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