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华海药业(600521)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3-046号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一)公司股本变更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4,2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并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华海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并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

2022年8月2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上述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441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441股。(公司自2021年5月6日至2022年8月20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相关章程修订情况已经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

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27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96.8万股。

(二)根据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基于此,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综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上述相关事项的内容做如下修订: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3,474,646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2,507,087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83,474,646股。 …… 2021年5月6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并影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2021年7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增加股份37,145,000股;2022年5月,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增加股份3,945,440股;2022年6月,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228,500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万股增加为1,483,474,646股。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82,507,087股。 …… 2021年5月6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并影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2021年7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增加股份37,145,000股;2022年5月,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增加股份3,945,440股;2022年6月,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228,500股;2023年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6.8万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万股增加为1,482,507,087股。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