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经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限售期满后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宏先生、祝永华先生、郭斯嘉先生、苏严先生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陈保华先生、单伟光先生、李刚先生、王学恭先生、辛金国先生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