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首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此次拟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1,575.17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结果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为9.67元/股,调整后预留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为9.21元/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