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制药科技”),
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下属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公司已实际为华海制药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公司为华海制药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8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762.5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股东大会同意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9.344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及信用担保(含公司为华海制药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信用担保)。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
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0号)。
(二)担保的实施进展情况
因子公司华海制药科技实际发展需要,2024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762.5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授权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反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29WTL65U成立时间:2017年05月04日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1800号法定代表人:陈其茂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华海制药科技100%的股权华海制药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01,552.78 | 216,852.27 |
负债总额 | 167,346.23 | 167,773.62 |
净资产 | 34,206.54 | 49,078.64 |
银行贷款总额 | 118,381.25 | 117,762.50 |
流动负债总额 | 35,698.76 | 41,957.59 |
2023年度 | 2024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7,267.33 | 1,743.11 |
净利润 | -701.26 | -977.9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5月14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8亿元
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8亿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华海制药科技业务发展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华海制药科技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经营决策,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
21.8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9.344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资产抵押及信用担保(含公司为华海制药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信用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47,00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4%,均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