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31  华海药业(600521)公司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