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80号)批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41,152,263股,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17,680,629.0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319,365.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
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2,274.12 | 42,000.00 | 22,418.08 |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 | 40,000.00 | 16,231.94 | 6,511.39 |
合计 | 172,274.12 | 58,231.94 | 28,929.47 |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297,338,509.41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需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