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长园集团(600525)公司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以2.4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0股,并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10,000份。根据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申请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手续。本次回购总金额约为27.39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314,925,152股变更为1,314,815,15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14,925,152元变更为1,314,815,152元。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2、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2月11日(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顾宁、李凤

4、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5、联系邮箱:zqb@cyg.com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