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等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园能源转让深瑞光学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能源”)参股江苏深瑞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瑞光学”),认缴深瑞光学注册资本700万元,持股占比35%,已实缴注册资本175万元。深瑞光学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50万元,主要业务是电子元器件等制造及销售,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深瑞光学总资产为309.68万元,净资产为-35.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4.12万元,净利润为-336万元。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深瑞光学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的全部权益价值为468.74万元。
长园能源参考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人民币175万元的对价向深瑞光学股东南京光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已持有深瑞光学32%股权)转让持有的深瑞光学35%股权,转让完成后,长园能源不再持有深瑞光学股权,不再负有缴纳剩余出资的义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期间损益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