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修订)》
公司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因部分融资及担保事项发生变化,经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吴启权先生提议,公司对原议案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经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吴启权先生提议,公司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修订)》提交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取消原提交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延期至2023年12月11日召开。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
加临时提案及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