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关于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及延期召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
时提案及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延期后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4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525 | 长园集团 | 2023/11/27 |
二、 取消议案、增加临时提案及延期召开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前述议案中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发生变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修订)》和《关于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提交《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吴启权
2、提案程序: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了《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公司8.05%股份的股东吴启权先生,在2023年11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修订)》。2023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单独持有公司8.05%股份的股东吴启权先生提交的《关于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修订)》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三)股东大会延期情况说明
出于统筹工作安排需要,公司原定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延期至2023年12月11日。
三、 除了上述变更事项外,于 2023年11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变更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1日
至2023年12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修订)》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修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