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除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离世且其法定继承人放弃本期行权外,本次拟行权激励对象合计99名,行权数量合计4,230,000份,行权价格为4.97元/股。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博仁、王伟、姚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第四期激励计划中有8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离世。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4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265,000股,并注销8名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1名离世激励对象的法定继承人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555,000份。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补选第八届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